不能帶(4)
- 肉鬆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明確將肉鬆等加工肉類列為應檢疫物品,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國家之豬肉製品另有加重罰則(初犯20萬、再犯100萬元罰鍰),務必留意目的地是否屬疫區
- 肉乾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將肉乾列為應檢疫肉類產品,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查獲可處罰鍰,豬肉乾若來自非洲豬瘟疫情國家裁罰更重(初犯20萬、再犯100萬元)
- 香腸/臘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常見應檢疫肉類產品清單明確列出香腸、臘肉、火腿,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違規查獲可處罰鍰
- 新鮮水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明確規定旅客不得攜帶新鮮水果入境台灣(防範果實蠅等病蟲害),機場設有申報或丟棄箱,未申報查獲可處罰鍰
要看情況(9)
- 泡麵臺北關官網明確說明:泡麵/速食粥等食品所附含肉調理包,若屬經高溫滅菌之軟式罐頭(一般市售真空調理包多屬此類)可免申報攜帶入境;其他真空包裝但非高溫滅菌罐頭的含肉調理包仍須申報檢疫,無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或檢疫不合格則不得輸入;含火腿腸等肉品且來自中國大陸的泡麵一律禁止(防範非洲豬瘟),此點對日韓來源商品不適用
- 生鮮蔬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不含地下部(根莖)或果實部位的生鮮蔬菜、生鮮食用菇類等屬「有條件輸入」,須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並在機場檢疫櫃檯申報才能通關;一般旅客若無檢疫證明書,實務上等同無法攜帶,建議選擇加工乾燥或醃漬蔬菜製品替代
- 辣椒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新鮮辣椒屬帶有果實部位的生鮮蔬菜,須先查詢是否列於核准輸入清單,未列入者須向防檢局申請首次輸入風險評估,列入者也要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並至檢疫櫃檯申報,一般旅客實務上很難取得這些文件,等同無法攜帶;但乾燥磨粉或壓碎研磨的辣椒粉、辣椒片,以及辣椒醬等加工或調製完全的植物產品,都列在「無須申請檢疫」清單內,可以直接攜帶入境
- 起司/乳製品臺北關官網規定,農畜水產品類(含乳製品等動物性產品)合計總量不得超過6公斤;乳製品屬動物產品,未查到官方將「起司/乳製品」單獨逐項列出的可攜帶清單,建議選商業包裝、保留完整標示,並留意與其他農畜水產品合計不超過6公斤,出發前可洽詢機場檢疫櫃檯確認
- 月餅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與地方動保單位明確公告:含肉月餅(如含火腿、叉燒等肉餡)屬應檢疫肉類產品,即使真空包裝仍禁止攜帶入境,查獲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近3年非洲豬瘟疫區來源初犯20萬、再犯100萬);純豆沙、蓮蓉、蛋黃(非生蛋)等素餡風險較低,攜帶前務必確認內餡成分
- 蜂蜜商業密封包裝(工廠生產,非散裝或自製)之蜂蜜產品原則上可攜帶入境;臺北關規定農畜水產品類合計總量不得超過6公斤,蜂蜜與其他農畜水產品需一併計算;散裝、自製或來源不明的蜂蜜風險較高,建議避免攜帶
- 保健食品/維他命臺北關官網明確規定:錠狀、膠囊狀食品(含維他命、保健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且須以原包裝攜帶;超過此限量須檢附食藥署核發的輸入許可證並向海關申報才可攜入,僅限自用不得轉售
- 酒類臺北關公告:年滿18歲旅客,總量1.5公升以內免稅免申報(不限瓶數);超過1.5公升須走紅線檯申報,5公升以內扣除免稅量後補稅放行;未依規定申報,超量部分會被沒入並處罰鍰。隨身與託運行李、免稅店與機上購買的都要合併計算
- 香菸/菸品臺北關公告:年滿20歲旅客,捲菸200支、雪茄25支、菸絲1磅,或經衛福部核定的指定加熱菸200支(四者擇一)免稅免申報;超過須走紅線檯申報,捲菸5條(1,000支)等限量內補稅放行。國外購買、未經衛福部核定的加熱菸不得攜帶入境;超量未申報會被沒入並處罰鍰。隨身與託運行李合併計算
可以帶(3)
以各物品頁列出的官方公告為準,出發前請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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