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帶去日本/韓國
可以帶
一般個人自用數量沒有問題,商業包裝、已煮熟的乾燥調理食品通常可以帶
從日本/韓國帶回台灣
要看情況
臺北關官網明確說明:泡麵/速食粥等食品所附含肉調理包,若屬經高溫滅菌之軟式罐頭(一般市售真空調理包多屬此類)可免申報攜帶入境;其他真空包裝但非高溫滅菌罐頭的含肉調理包仍須申報檢疫,無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或檢疫不合格則不得輸入;含火腿腸等肉品且來自中國大陸的泡麵一律禁止(防範非洲豬瘟),此點對日韓來源商品不適用
💡 回台灣的檢疫罰則通常比帶出去嚴重,尤其是肉製品,請務必再次確認
資料來源:官方公告・最後確認 2026-09-28・以官方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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